日前,河南省财政厅通报了河南省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考核的结果,我校被评为河南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这是我校连续第七年获该项荣誉。
近年来,我校认真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信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信阳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信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初步建立了资产管理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三级管理机制;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各资产使用部门指定了资产管理负责人、资产管理员,明确了工作职责,有效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2016年,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统一部署,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全校上下通力合作,克服困难,下大力气摸清了学校在用资产、毁损待报废资产、盘亏资产等情况,圆满完成了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