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当前位置:首页> 机构设置> 职能职责

处长职责:

1.在校党委,行政及主管副校长领导下,主持资产管理处全面工作;

2.领导处室同志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4.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总结工作;

5.负责全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全校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负责学校的资产评估、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等工作;

7.负责学校外资贷款、利率核算和财务报表上报等工作;

8.做好全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处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根据管理和服务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职责:

1.在处长的领导下,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章制度;

2.协助处长完成本单位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定的制定与落实工作;

3.主管学校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4.在处长的领导下完成学校国有资产清查、登记上账等工作;

5.在处长的领导下完成学校国有资产评估、调配使用等工作;

6.协助处长做好本单位人员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标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宣传和执行国家、河南省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制度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立项建设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3.负责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资产管理处网等媒体上发布学校招标采购信息;

4.负责组织或参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开标或评标会议;

5.负责招标采购项目合同公示及备案;

6.负责招标采购项目档案材料的整理及归档;

7.负责向海关办理学校进口设备征免税、商检等手续,及时完成海关报表编制、上报等工作;

8.负责供应商质疑的受理及答复;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科职责:

1.负责宣传和执行国家、河南省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制度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新增国有资产的登记、建账工作;

4.负责学校闲置国有资产的调剂使用;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调拨、转让、捐赠、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工作;

6.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7.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信息报告的编制、上报工作;

8.负责学校资产管理的目标考核工作;

9.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

10.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1.负责校内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的管理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管理科职责:

1.负责宣传和执行河南省网上商城采购相关政策及《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制度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网上商城采购工作;

3.负责学校行政办公设备购置、配备工作;

4.负责学校立项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的受理、汇总工作;

5.负责学校外资贷款项目绩效评价及报表上报等系列工作;

6.负责资产管理处综合性党务、行政事务、文字材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7.负责资产管理处预算、支出等财务管理工作;

8.负责资产管理处网站维护及新闻宣传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