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8日上午10:00,在南大门楼东305资产管理处会议室,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委托指派,纪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李莉主任按照《信阳师范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现场监督学校资产处置评估拍卖代理机构随机抽取工作,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
在抽取现场,纪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李莉主任全程监督,确保整个抽取过程的合法合规。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周刚、资产管理科科长朱戈立现场认真做好现场组织协调服务和共同监督工作。
在抽取过程中,工作人员首先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抽取的规则和程序,然后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中拍网筛选3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名单中,随机选出了本次评估拍卖的代理机构。抽取结果当场公布,并由纪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和记录。随机抽取工作通过规范制度执行和严格现场监督,确保了评估拍卖代理机构选取的客观性和随机性,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提高了国有资产处置的效率度和透明度。
据悉,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资产管理处积极借鉴兄弟高校经验,依照《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关于省属高校国有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制定《信阳师范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校发【2024】64号)。资产处置坚持“勤俭办学、物尽其用、分类归口、逐级报告”原则,严格审批,公开交易,阳光操作。经审批处置的资产,资产管理处采取公开拍卖、招投标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提升资产处置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学校逐步完善资产处置财务收支管理,明确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额上缴财政,确保资产处置合规处置、合法收入、合理使用。《信阳师范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出台和实施提升了资产管理水平,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下一步,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将继续强化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益,为学校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资产管理处朱戈立编稿 周刚审稿 郭鹏审核)
新闻链接:
《信阳师范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http://zcc.xynu.edu.cn/info/1170/68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