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招标采购项目执行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实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前公开采购意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0〕8号)精神及要求,进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的项目(目前的限额标准为100万元,即: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须进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预算单位要不晚于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发布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公告)前30日按照规定公开采购意向。为了保障我校招标项目申请能顺利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请各单位尽早提交采购意向,以便我处及时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二、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8号)精神及要求,项目单位要提高采购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提前启动采购需求调研和编制工作,完善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按要求及时报归口管理部门论证、审核,为组织采购、合同签订、供货验收、资金支付等预留充足的时间。
三、合理划分采购项目批次
为加快采购项目执行进度,项目单位要合理确定采购项目数量和批次,尽量压缩开评标场地预约次数,充分发挥集约化效应,提高采购效率。
四、坚持依法合规
项目单位原则上不得将同一个预算经费下,同一品目或类别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人为分割为若干个小项目,以此规避公开招标或校内集中采购。
附件: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
联系人:毛海涛 电 话:6390958
资产管理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