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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阳师范学院关于2018年度非教师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1 来源:  作者: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职称改革工作精神,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27号)精神,以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职称评审工作和有关系列受理委托评审时间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8度非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10月9日-15日)。学习通知文件,录入、填写、打印《评审简表》《资格审查表》《评审表》《信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到科技处、社科处进行业绩认定。

    (二)基层推荐(10月16日-19日)。各职务系列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系列基层推评组(《信阳师范学院非教师系列职称主管部门分布表》见附件1),报送《信阳师范学院基层推评组成员登记表》(附件2)。组织开展材料展示、答辩,报送《信阳师范学院2018年度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推荐工作总结报告和申报人申报材料。以上材料请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

    (三)学校推评(10月中下旬)。组织召开学校非教师系列推评会,确定报送委托评审评委会人选。

    二、申报办法

    申报人申报材料应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27号)要求,登录“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填写、打印。卫生系列和工程系列的申报要求可参照河南职称网“工作通知”栏内的相应通知。

    各系列职称申报与评审条件,应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行的对应系列规定要求(请登录河南职称网“申报评审条件”栏查看)。

    “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请登录河南职称网“软件下载”栏下载安装。河南职称网网址:www.hnzc.gov.cn。

    三、申报资格及业绩条件审核

    编制内人员的申报条件由各基层推评组和人事处负责审核。

    人事代理人员的申报条件由信阳市人社局(信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并在《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盖章。

    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条件由学校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审核。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职称评审涉及各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基层推评组,指定工作秘书,精心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确保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信阳师范学院基层推评组成员登记表》请于10月12日18:00前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

    (二)规范申报。各申报人要严格对照河南省相应系列申报评审条件及工作要求,结合自身条件,严肃对待职称申报工作。申报人及所在单位(系列)要对申报和推荐结果进行承诺,认真填写《信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4)。请基层推评组于10月19日18:00前将申报人申报材料连同《信阳师范学院2018年度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推荐汇总表》报送人事处职称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加强监督。学校成立职称申报与推荐评审监督组(附件5),全程监督本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学校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纪律的意见》(信院纪发[2014]5号)纪律要求组织开展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联 系 人:余 伟 秦乐阳

    联系电话:6391589 6390359

    地 点:综合办公楼429房间

    邮 箱:xysyrsczck@163.com

    附件: 1.信阳师范学院非教师系列职称主管部门分布表.docx

    2.信阳师范学院基层推评组成员登记表.docx

    3.信阳师范学院2018年度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4.信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x

    5.信阳师范学院职称申报与推荐评审监督组.docx

    6.信阳师范学院2018年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日程安排.docx

    信阳师范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