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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2-25 来源:  作者: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我校国有资产存量的变动情况,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根据《河南省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豫财资[2016]135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信院字〔2016〕229号)《信阳师范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暂行办法》(信院资〔2020〕1号)文件规定,同时由于学校2021年中层干部换届、机构调整、人员调动等;导致固定资产信息发生了较多变化,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的延续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现对学校2021年度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清查盘点范围:

    入账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

    2.清查单位:学校各资产使用单位

    3.自查时间: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15日

    4.清查核实: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31日

    5.各单位依据学校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数据,采取以物对卡、以卡对账、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对本单位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主要核对资产的帐、物、卡是否一致,做到账、卡、物相符,并对单位资产现存及在用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填写资产清查盘点情况表(纸质),上报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说明,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送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材料发到:xy6391092@163.com邮箱)。

    6.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组成资产清查工作组,根据各单位资产清查盘点情况,采用全检或者随机抽检的方式,对资产清查盘点情况进行复核。

    附件: 资产清查盘点情况表.xlsx

          资产管理处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