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处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2024 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资产管理处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拔优秀干部到合适的岗位上,为进一步推进资产管理处工作发展提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科级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资格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
2.新任副科级干部应当具有硕士学位、1 年以上本校工作经历,或本科毕业、3 年以上本校工作经历;
3.新任正科级干部应当具有 2 年以上副科级任职经历,或博士学位、1 年以上本校工作经历;
4.本次科级干部选任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计算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党龄等。
四、基本程序
资产管理处党政管理岗干部选拔任用按照“先核定机构,后选配人员,先平级调整,再提拔任用”的顺序进行。
时间安排:
12月9日前,学习宣传;
12月9日,上报方案;
12月10日,会议初研;
12月12日,上报意向;
12月13日,公示情况;
13日—17日,考察审核;
12月17日,上报意见。
五、考核、培训、待遇
1、考核分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两种形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了解其德才情况和工作表现,作为干部任免的依据。
2、推荐参加学校党校培训计划,所属机关第二党委、资产管理处党支部加强科级干部培训。
3、党委组织部发文任命的下月起,资产管理处协助办理工资福利待遇手续。
六、工作纪律
1、资产管理处暂不存在回避关系的科级干部。
2、资产管理处暂不涉及到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情况。
七、组织领导
1、资产管理处成立科级干部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鹏;成员:周刚、闵辉、朱戈立、方霞、朱妍妍、陆魁。
2、资产管理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事,确保科级干部调整工作的有序进行。
3、处理好科级干部调整与正常工作的关系,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确保资产管理处工作的正常运行。
资产管理处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