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豫财资〔2024〕238号)通知安排,学校通过公文OA系统已签转至相关职能部门学习落实文件通知精神。学校现成立由校长办公室、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资产经营公司、基建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科技处、社科处、保卫处、图书馆等相关单位组成资产清查摸底和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工作专班,拟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自分工职责,推动此次资产清查摸底和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工作专班具体安排:
一、清查工作要求。此次清查摸底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照学校财务账目、资产卡片、资产实物,认真开展清查盘点,做到资产底数清、“家底”明。
二、清查工作内容。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大型仪器等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账款等流动资产,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化文物资产、罚没资产等行政事业性资产以及对外投资、在建工程等资产。通过清查摸底,梳理出低效闲置可盘活的资产信息。
三、清查工作结果。将依托河南省预算一体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cgl.hncz.gov.cn:8085/login/)填报,2024年11月25日前,资产管理处通过系统上报学校清查报表,同时将工作报告和闲置资产表的纸质材料一并加盖学校公章,报送至省教育厅财务处。
四、清查工作要求。为减化程序、节省时间,经商议,不再专门召开工作专班相关单位协调安排部署会。各相关单位根据清查工作内容,明确负责人员,具体工作与资产管理处朱戈立、周刚老师联系(电话:6391092、6390986,地址:南大门东三楼303室)。各单位要根据分工,共同协作,及时顺利完成此次资产清查摸底工作。
此通知。
资产清查摸底和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工作专班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