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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教育大数据分析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时间:2017-12-08 来源:  作者: 

信阳师范学院教育大数据分析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1930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信阳师范学院的委托,就信阳师范学院教育大数据分析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学院教育大数据分析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教育大数据分析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71120

四、招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1213

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8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苏楠、刘冬青、李军、白新青、熊吉春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为:信阳市新翔宇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为:2996000元人民币

中标人地址:信阳市东方红大道运输新村31号楼19-20

中标人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东方红大道木建材综合楼1/29

具体参数、数量及单价详见附件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阳师范学院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837695398

招标人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1-65942911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

七、结果公告媒体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中标人速来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招标文件、具体参数、数量及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