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对南湾校区施工用电增容项目进行重新招标。为提高投资效益,现通过询价方式择优选定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
信阳师范学院南湾校区施工用电增容项目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生产或供应该类项目的能力(提供合同原件3份);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送变电专业施工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国家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贰级、承修贰级、承试贰级及以上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文件;
5、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函;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公司资质与能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学校核验后留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定标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6年7月25日—7月28日;
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7月28日9:00—11:30;领取地点:行政办公楼136房间;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31日15:30;评标地点:行政楼220室;
4、集中组织现场勘查,勘查时间:2016年7月28日15:30,联系人:孙老师 13837601775 于老师 联系电话:13598566297;
5、联系人:徐庆泉、毛海涛 联系电话:0376—6392826。
信阳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标工作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